山东省为此发布了《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山东省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缴纳费用,缴费基数将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而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则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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