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消息透露,资产管理行业一直期盼已久的“跨境理财通”计划正逐步明晰,初期推出的产品可能为中低风险、非复杂性产品。为了坚持普惠导向,“南向通”和“北向通”投资者可能都需要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不支持联名或公司客户形式的投资。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在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出“跨境理财通”业务的联合公告。根据公告内容,“跨境理财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可以跨境投资该区域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根据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其中,“南向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合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是指港澳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合格理财产品。
公告中进一步指出,“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的资金将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合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采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同时,“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将受到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的限制,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进行动态调节。
据悉,“跨境理财通”是继沪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认、债券通、ETF互联互通之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据中国证券报消息,为了惠及更多投资者,“跨境理财通”可能规定每名投资者的个人投资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香港资产管理机构表示,针对账户开设方案,例如“跨境理财通”中的“南向通”,一种可能的方案是香港银行确认投资者是否有资格参与“南向通”,符合相关规定后为其开立“南向通”的投资专户,包括投资账户和结算账户。
业内人士指出,“跨境理财通”初期可能会限定在提供“中低风险、非复杂性产品”。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丁晨在一次演讲中表示,初期产品可能包括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债券公募基金、货币基金,以及被评为中低风险的公募基金等产品,需要确保产品的资产种类和风险程度多元化。此外,透明度高的股票市场指数ETF具有低成本、风险分散的特点,可能会成为首批合格产品之一。
尽管“跨境理财通”方案即将实施,但专业人士指出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明晰。普华永道在2020年7月指出,关于“跨境理财通”涉及的税务政策仍有待明确。针对香港个人投资者投资“跨境理财通”产品的内地税务处理,以及银行和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可能面临企业所得税风险等问题需要政策进一步明确。
此外,普华永道资产及财富管理合伙人关维端表示,各家银行对于“低风险、非复杂化”产品准入标准可能略有不同,粤港澳三地产品特点也存在差异。如何有效向投资者推介合适的产品,以及市场参与方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广“跨境理财通”,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综上所述,资产管理行业对“跨境理财通”充满期待,但在落地前仍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