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退休再就业”问题引发新一轮关注,起因是为顺应长寿时代的到来,破除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歧视,有专家称要支持60-70岁老年人就业需求。
而争论的焦点在于现行保障制度无法满足多数老人“退休再就业”,尤其大多数没有专业特长的老年人。
老年人的收入大部分来源于退休金或“自给自足”,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和退休有关制度规定,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再次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无法为退休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等参保待遇,不能按照劳动年龄内职工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企业使用低龄老年人员再就业时只能建立劳务关系,老年人的福利与保障难以保障。“退休再就业”任重而道远,而对于现在的打工人而言,未来我们大概率也会遇到,因此在现在有能力的情况下,除足额缴纳社保外,可以每年为自己存点个人养老金,配置商业养老保险,未来能多领一笔或两笔养老金,养老最好的帮手就是年轻时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