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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量身订制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给老人多一份保障

2015-07-0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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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广东省内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老年人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具有购买方便、理赔快捷的优势和特点。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侧重点不一样的保险产品。购买此款产品的老人,在乘公交车、坐地铁、逛公园时发生意外伤害时均可获得理赔。对老人而言,多了一份商业保障。

广东“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将在5月1日起开始推行,在广东生活的近1135万老人可购买此项保险,目前该险种主要有政府购买和个人自费购买两种形式,政府“埋单”的对象主要针对60周岁以上的广东户籍老年人、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老年人,而个人自费购买则无户籍限制,在广东生活的老人均可购买。

广东老人有了量身定做保险

目前购买老人意外险主要有政府出资购买和个人自费购买两种方式,参保对象均为60(含)周岁以上的老人。其中,以政府团购方式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分别设置有每年10元、20元保费等方案;个人购买则有每年保费30元、50元、100元三种方案;根据方案不同,保障项目和保障侧重点略有不同。

以个人自费购买的每年保费100元的保险方案为例,当投保人因乘坐交通工具、在户内户外及公共场所发生交通事故、磕碰、摔倒,或高空坠物等意外伤害,并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可获得保额15000元的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偿;在合同保险期内,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时需住院治疗的,可获得1000元的治疗费用;此外,还可获得每天50元的住院津贴,不过,全年内最多可支付180天。

据广东国寿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出资购买的老人意外伤害险,其参保对象须为广东省户籍老人,而选择个人自费购买的参保人则不受户籍限制;同时,“以政府团购的方式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参保;老年人及其子女自愿、自费购买的,可通过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老龄组织的民政助理、政府干部,向中国人寿办理投保手续,手续简便。中国人寿将为老年人设立理赔绿色通道,理赔简单快捷,方便老年人办理理赔。”

据了解,“银龄安康行动”是广东省民政厅、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承接工作。根据《意见》“倡导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此次行动鼓励各地市积极争取政府从福彩公益金或财政出资为80岁以上的广东户籍老年人和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老年人统一向中国人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地市,可以扩大到60岁或70岁以上的广东户籍老年人,同时也鼓励其他方式出资为老年人购买保险,如老年人及其子女自费购买、社会捐赠或企业赞助购买等,从政府、社会、家庭等多方位共同推进老年人保险保障服务。”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表示。

3年内将至少覆盖全省550万老人

谈到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应加快推广的必要性时,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陈向荣说,老年人是疾病和意外伤害风险较高的特殊群体,是最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的弱势群体。从当前实际情况看,现有的商业险种投保年龄大多都限制在65岁以下,或者从经营风险角度考虑要求老年人缴纳高额保费,老年人可保的险种非常少,商业保险在老年产业中长期出现集体缺位。

刘洪也指出,截至2013年底,广东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1135万人,老年人口呈现出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需求广、持续化等特征。预计2030-2050年,广东老年人口规模达到2155万人的高峰,老龄化水平达23.77%左右。“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使交通、银行、保险、保健、教育、旅游等社会资源向养老领域集聚。”刘洪说。

据陈向荣透露,目前老人意外险已在山东、江苏两省全面推开,而广东作为老年人口大省,理应在这方面加快步伐。据了解,山东省已在2008年底就开展了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目前覆盖面已经达到36%,服务于超过510万老年人。而江苏省则在前年推开,目前覆盖面已经达到23%,服务超过330万老年人。

据了解,本次启动仪式结束后,“银龄安康行动”将会在全省各地市全面铺开,并在年内完成对全省15%老年人实现参保覆盖,并将在三年内实现使广东全省半数以上的老龄人群得到意外伤害保障。广东国寿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正式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之前,已在广东多地市进行了前期调研,“东莞和惠州两市十分积极,推广老年人意外险的意愿远超于预计,一旦推开的话,两市有望会率先展开大动作。”

近年来,老年人意外伤害呈现上升趋势,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矛盾纠纷,给老年人及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增加养老保障的渠道,使老年人除了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之外,又多了一种商业保障,有效减轻了政府和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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