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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的工伤保险新政策

2012-03-217次浏览
小新客服
在陕西省,16万多名老的工伤人员被纳入了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令人欣慰。详情见下文。

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近日公布,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已将16万多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安全网之内,他们的工伤待遇今后不仅有了保障,而且还将根据经济增长等情况不断提高。

老工伤人员是指已经受到工伤伤害,但仍未纳入到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内,而由企业自行解决待遇的一批人员,这个群体在老国有企业特别是过去的一些矿山、建筑企业中比较集中。

我省是以能源重化工为主的老工业基地,历年积累下来的老工伤人员数量较多,他们的工伤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由于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这部分人员的待遇也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一些困难企业因无力支付相关待遇,其老工伤人员的权益难以保障。为此,我省把这部分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统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他们相关待遇。

王先生是太原一家制造公司的老工伤人员。刚出工伤的时候,单位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单位负担了一部分,自己出了一部分。出院后,他被鉴定为四级伤残,不能正常工作。单位答应保留劳动关系,但每月只给650元生活费,其他什么也不给。去年9月,单位按政策规定把他纳入工伤保险后,他每个月可以领取各项工伤待遇将近2000元。

在老工伤人员纳入的基金保障上,除使用中央、省的补助资金外,各市还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和市、县两级财政适当补助用以解决基金缺口问题。各市还对老工伤人员待遇支付实行统一管理,并对待遇支付过程及时监控,确保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能够按时发放到位,较好地做到了从企业支付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过渡。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后,我省还要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我省规定,今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将一并统筹解决参保前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统筹问题,避免再出现新的老工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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