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最近一些务工者在求职网约车司机时遭遇了陷阱,被汽车租赁公司误导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这种新的招聘套路引起了广泛关注。受访律师指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认定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有关部门需加强对网约车、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以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位务工者小盛分享了自己应聘网约车司机的经历。看到一则高薪招聘网约车司机的视频后,他报名参加并被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联系。公司承诺每天500元流水,月收入5000元加3000元油补,让小盛心动不已。然而,在签署《汽车租赁合同》后,小盛发现合同中存在诸多陷阱。
在跑了一周后,小盛要求发放工资时被告知网约车平台要扣除一周的流水。之后,汽车租赁公司又称要扣除一周流水作为押金。小盛查看后台记录发现,自己两周7000多元的流水全被扣除。此外,小盛还被要求每天交232元租金,其余收入归他所有。然而,经过一个多月的跑车后,小盛发现实际收入并不如预期,便提出退车。
在退车过程中,小盛发现2000元被免密支付划走,据汽车租赁公司称是因违章罚款。此外,公司以提前还车违约为由要求小盛支付高额违约金。对此,律师指出,汽车租赁公司扣除小盛7000多元涉嫌违法,应退还;至于违约金问题,则需看小盛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则无需支付高额违约金。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困境,律师呼吁务工者在求职时要谨慎,避免陷入招聘陷阱。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