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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额不能超过五万元?

2015-11-2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10万元”具体意思是什么? 答:以前是一级城市才有10万的保额,一级城市以下的最高5万保额.现在全国统一化.小孩子的身故保额最高赔10万,是所有的保险产品加起来最高赔10万. 因为现在小孩子4岁以下容易夭折,怕家里人得不偿失,所以就统一为10万.<br />问:为什么中国保监会调整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 答:主要是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未成年人原来不超过5万的保额已经不够了,所以国家做出调整将保额调整到10万。<br />问:未成年人死亡保额最低和最高限度分别是多少? 答:最低就是买一份险种的基本保险金额(有些险种18岁前会按基本保额的X%来给付), 保监会未成年最高保额目前最高限制,按不同地区限额有所不同。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給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但是死亡給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机关规定的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额为五万元。作出这个规定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1)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父母不能以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作为投资,以期将来取得收益:(2)死亡保额只能作为在一旦出险后的所发生的费用补偿,是对家庭的精神安慰。另外,父母可以通过为子女投保长期保障性险種达到基本保障子女未来生活的目的,父母还可以通过为自己投保含死亡給付责任的保险,以防一旦父母发生意外后,对尚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子女提供生活保障:(3)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其死亡保额是以其5至10年的工资收入确定的,而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还沒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每月400元左右,10年则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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