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小新写了关于工资条的问题,提到: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所以,如果你所在的单位不给你发放工资条,便是一种侵权行为,损害到你的合法权益,你应该要求提供,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2019年1月1日起,所在单位必须为你提供列明代扣清单的工资条,不提供的企业便是违规行为;当然,我们也不能糊糊涂涂的一通。
工资条作为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文件之一,是必须要注意的,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文件是我们就职时必须要有的,那就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丢失,当用到时,便会出现很多麻烦。
比如:
a.劳动报酬受损维权难度升级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我们的劳动报酬,签了合同之后,如发现自己的报酬受损,也就是没有那么多,可以利用劳动合同维权,获得应该有的报酬。如果没有了劳动合同,报酬受损,维权难度加大,也不易实施!
b.加班过劳难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己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难以维护自己正当的休息权利。
c.不予缴纳社保难维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或丢失,用人单位可能会借机回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
d.工伤认定容易出现问题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材料之一,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能提交依法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可避免有关劳动关系的争议;否则,可能存在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除此之外,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还有以下时间点,是咱们劳动者千万千万要注意的,影响着我们的薪水和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所以,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不管在什么公司工作,试用期最长都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和工会同意,且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应及时主张权利。
根据《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因此,应当按照职工实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其应休年假的天数。
所以,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以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里小新要提醒大家一点: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在社保方便的权益哦。
小新·小结:其实除了工资条,劳动合同或其他公司让签订的一些文件,都尽量保存好,这是我们的一道防线;一旦发现利益受损,这将是我们维护权益的最直接最有利的证据,大家要切忌!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新,小新立马回给予解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