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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5-11-2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答:提取需一定条件 如购房、租房、房屋大修、装修 或者家庭困难,有大病等 如果将来有购房需要,还是留着办理公积金贷款吧。<br />问: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答:一般性都是单位统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的,申请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当然单位申请的话不需要准备这么多资料<br />问:烟台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么? 答:不可以,只能买房用<br />

网友留言:如果对住房进行翻坡倒岭能否提出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哪些手续?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是大修自主住房,可以提取。大修是指房屋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提供房产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以及大修费用发票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目前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十二)异地求学的;

(十三)失业2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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