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和流程介绍:单位缓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一)申请材料
1、单位填写《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二份、加盖单位行政印章或财务印章;
2、单位提供付款票据(转账支票进账单的回单联,现金缴款单或汇票等);
3、单位填写《开封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本网站下载中心)一式二份,需按职工账号顺序准确填写每位职工账号、身份证号、补缴月份和补缴金额(20人以上附Excel电子版),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或财务印章;
4、当月补缴人员如有新增或减少变更时,单位应填写《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本网站下载中心 )一式三份,加盖单位行政印章或财务印章;单位增加人员时,提供职工调令、工资转移介绍信、控编通知、编制本、劳动合同、参加养老保险证明、单位证明等,能证明单位增加该人员的材料任一项;单位减少人员时,提供职工调令、工资转移介绍信、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停交养老保险证明、单位证明等,能证明单位减少该人员的材料任一项。
(二)办理程序
1、到银行网点办理缴款手续。
2、单位提供以上材料到中心汇缴窗口或县管理部办理。
3、缴存单位发生新增或减少人员情况,须先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再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持《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归集窗口或县管理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持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汇缴窗口或县管理部办理人员变更和补缴业务。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200人以内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200人以上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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