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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5-11-23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北京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到原公司开离职证明。然后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注意携带一下资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br />问:如何提取北京公积金? 答:你如果不是北京户口,那么你离开北京了,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一毛钱都不用出,可以一分钱都取出来用。 凭离职证明、原单位的公积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公积金卡、银行卡,就可以办理。<br />

自从住建部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并首次提出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虽说不多,但还是需要。而这个过程确实不简单哪!

最近北京新公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第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第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第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第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第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第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