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急需建立

2012-09-1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08年中国南方雪灾,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保险赔付仅占2.3%;四川“5.12”大地震造成经济损失超过8451亿元,保险赔付仅18.06亿元人民币,占0.2%。 面对天灾所带来的巨灾损失,保险如何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再次引发了保险业内人士的关注。

5月12日是中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作为今年国家“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于5月10日在京举行。据介绍,本次论坛主要是为进一步深入探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发展战略, 加强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交流防灾减灾领域最新科研成果,弘扬防灾减灾文化,为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事业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国家减灾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论坛上表示,防灾减灾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将防灾减灾列入“十二五”专项规划,将减轻灾害风险作为政府工作的优先事项,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罗平飞指出,结合当前防灾减灾面临的形势,防灾减灾一要深化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战略研究,推动尽快形成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战略;二要推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实施,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规划项目研究,推动规划项目尽早立项和实施;三要强化综合防灾减灾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关键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应用;四要弘扬综合防灾减灾文化,研究和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国家减灾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提出,灾情是中国国情的重要构成部分,减灾应上升为国家战略。从举国救灾到举国减灾,政府、社会与市场理当协同推进,但现阶段发展与减灾呈现“错位”。而新时期防灾减灾要确立新理念,应将发展与减灾同步、重点应对与综合治理并重成为社会共识,且让提升减灾能力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国人保财险副总裁王和认为,我国需要尽快启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他表示,我国的巨灾风险暴露情况不容乐观,需要一个更加科学、全面和高效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应培育国民的风险意识,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规范和完善社会化积累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藏救灾能力于市场,藏重建能力于民”。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