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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为百姓购买巨灾保险 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受损

2015-07-0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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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的显著特点是发生的频率很低,但一旦发生,其影响范围之广、损失程度之大,一般超出人们的预期,由此累计造成的损失往往超过了承受主体的实际承受能力,并极可能最终演变成承受主体的灭顶之灾。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这里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与海啸、特大洪水、特大风暴潮。

还记得前天晚上那一场电闪雷鸣的大雨吗?因为这场暴雨,宁波江东区雷公巷的几户居民家中进了水,最深的地方都快没到膝盖了。和过去只能自认倒霉不同,这回有4户进水家庭可以获得各500元的赔偿款。这笔钱,来自宁波市政府去年为全市市民投保的巨灾保险,当时政府掏了3800万元,换来一张总保额达6亿元的保单。雷公巷的这几户居民家庭,成为投保后的首笔理赔对象,赔款将于近日支付到位。

暴雨水淹雷公巷

踩着木桩子才能出门

大雨是从前天晚上五点多开始下的,豪雨如注,很快将甬城浇透。江东区的雷公巷地处低洼地带,巷子里的几户居民家中更是“水漫金山”。

昨天上午10点多,雨已经停了。记者来到雷公巷115号,这是一幢建在斜坡下的居民楼,由于地势比路面低,这里的水依旧很深。记者看到,已经有人在一楼楼梯到楼道口的这一小段路上,搭起了三四个“桩子”,木头板凳、水泥砖块,凡是结实的材料都用上了。

77岁的潘阿姨正要出门,年事已高的她走到楼梯口,然后颤颤巍巍地把脚放到第一个“桩子”上。

“雷公巷每年大大小小总要被水淹个十来次。”潘阿姨看到记者,一边踩桩子一边说,“我家在二楼虽然没受太大影响,但今天早上想要去买个菜,你看,出个门也不容易。”

住在一楼的陈先生也有些懊恼:“晚上雨下了没一会儿,水就淹到我小腿肚了,我到现在都没睡觉过,一直在忙着排水。”

进水超过20厘米

4户家庭获赔

又是暴雨,又是水淹,宁波人对这样的“天灾”已经见怪不怪了。不过,和往年不同,今年他们能指望一份由政府买单的巨灾险。

去年11月,宁波市政府掏出3800万,为全市市民投保,买下总保额达6亿元的巨灾保险,还另投500万元设立了巨灾基金。

昨天一早,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的查勘员黄兴峰来到雷公巷,对上报进水的7户家庭进行查勘。据现场核实,有4户家庭进水水位线达到20厘米以上,符合理赔标准,进水最高的一家水位线达到38厘米。

根据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合同的赔偿标准,进水水位线在20厘米至50厘米之间,每户赔偿500元;在50厘米至100厘米之间,每户赔偿1000元;超过100厘米的,每户赔偿2000元。

“从目前来看,这4户人家满足理赔条件,我们争取三天之内就把赔款支付到位。”黄兴峰说。

相关背景

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受损,都能获赔

巨灾保险对大家来说还是个新鲜事,宁波是继云南、深圳之后,全国第三个推出巨灾保险的试点。

作为一个经常遭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城市,宁波市财政每年在救灾救助上投入就高达10个亿。宁波市金融办主任姚蓓军指出,巨灾保险作为宁波市救灾救助体系的一个补充,其目的在于让小钱发挥大作用。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的巨灾保险分为居民人身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两个领域,保障对象是灾害发生时,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以及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常驻居民的家庭财产,人身伤亡时最高可获赔每人10万元,家庭财产损失最高可获赔每户2000元。

巨灾险保障范围涵盖宁波常见的自然灾害,如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洪水和雷击(雷击仅针对人身伤亡),以及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等。

坊间评论

政府为市民投保,进步了

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

杨建华

宁波政府投保巨灾保险是一种进步和创新,值得推广借鉴。

一般的保险公司常常把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风险列为除外责任,因为个人灾后受损的费用往往极为巨大,是商业保险不堪承受之重,所以保险公司不会轻易承保这类自然灾害险。

因此,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逐步形成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十分重要。政府出面组织投保,既发挥了市场的作用,又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还为受灾市民提供补偿,真正做到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起到了减灾防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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