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已达240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为1333万人;而城镇居民参加医保人数为1358万人,已经超过江苏省,跃居全国第一。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广东在今年年初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的劳保新政,将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医保工作的政策和方式。
在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方面,广东省已经明确,对于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省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渔民,华侨农场、农垦企业中属于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人员,这些人都可以进入居民医保,从而实现应保尽保。
在职职工一般都是参加职工医保,为何现在也允许他们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医保?对此,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夏青解释说,参加职工医保,企业和个人都要缴纳一部分医保费,困难企业没有这个能力缴纳这笔费用,而根据此前的规定,职工又不能参加居民医保,所以导致这部分人群既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又不能享受居民医保。这项政策实施后,这部分职工如果缴不起费参加职工医保,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这就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参保难问题。
此外,目前广东正在全面推广门诊保障,以便提高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标准,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各地将在今年7月1日前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而为了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广东已经开始实施个人账户可为亲属支付医保费或看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