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政府出台的《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昨天(1号)起正式施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废止。
新办法规定,菏泽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适用本办法。居民以家庭、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合二为一,百姓办事便利了,福利多了,政府的负担也减轻了。并且此次调整每年居民医保限额达到15万元,能够更好的减轻患者治疗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