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
在购买保险前,投保人需要填写相关的健康情况说明,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虽然秉承着最大诚信原则,但是因为自己对身体上的一些病症也处于不了解的状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所以很有可能因故未能如实告知导致保险难以理赔。
其中既往症突出。
既往症:
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前,身体上已经发生疾病或者健康异常。
需要注意的是:
1.投保前,医生已经确诊,无论是否治疗都算既往症。
2.投保前虽然没有确诊治疗,但是症状明显,而且是持续性的,普通人也能够判断的,比如经常咳血,长期头痛等。
像这两种情况就可以算得上既往症了,医疗险很有可能不赔。
不过不需要特别计较,像是短期的呕吐,发烧,胃肠炎,而且已经治愈好的,就不算是既往症。
既往症中容易出现的几种疾病:
1.慢性病:
慢性病应该是比较常见的了,它难以治愈而且时间长,甚至可能伴随终生。
而且像糖尿病,高血压等,管理不当,很有可能出现心脑血管疾病,就归属于重疾了。
重疾险中所约定的疾病如甲状腺癌,就有可能是由于甲状腺结节引起的。
所以对于慢性病的特别说明,不仅仅出现在医疗险中,也会出现在重疾险里。
2.投保前某类症状持续出现:
就像刚刚提及过的,经常咳血,长期头痛,除此之外,像是长期血尿,便血,晕厥,投保后很有可能因为这些住院的。
不过短暂性的,只要完全康复了,就不算既往症。
3.后遗症:
像是大病(脑梗)所引起的后遗症,也是算既往症的,因为这些后遗症的患者抵抗力下降,容易患上其他疾病。
4.投保时仍在治疗恢复:
因为在投保前就已经完全治愈的疾病,才不是既往症。
像是感冒的话,也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在投保时感冒的话,那么这次因为感冒引起的相关费用也是不予以报销的。
因为保险所保障的风险具有偶然性,不可知性,既往症是已知的风险,不进行保障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投保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