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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放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区域

2012-10-1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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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消息称,保监会正在酝酿新的险资投资规定。但分析人士坦言,现阶段“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的规定可能已达到峰值,进一步提高的空间较小,此次只是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提高其参与不同市场的活跃度。

庞大的险资出路一直是市场关注焦点,在保费收入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拓宽险资投资渠道也有加速的趋势。

早在5月14日,保监会就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将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而在酝酿中的新规,涉及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以及托管办法等十大投资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此次拟出的新规还将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区域。例如,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由此也可以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有消息称,以后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市场,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多达几十个。不过,为了控制风险,保监会将严格控制境外投资的上限,保险公司境外投资资产占比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

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达5.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7%,但受资本市场低迷影响,保险业总资产环比3月末减少704亿元。同时,保险资金4月份当月减少了989亿元银行存款,单月投资金额增加3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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