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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可参与基金销售 迎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3-05-083次浏览
小新客服
期货公司和保险机构将自今年6月1日起可参与基金销售,由于保险公司销售渠道庞大,很可能成为代销基金的"主战场",但保险公司是否有动力还要视代销基金能够带来的真正收益有多少。

证监会近日下发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指出期货公司和保险机构将自今年6月1日起可参与基金销售,期货公司和保险机构有望迎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基金销售将实行注册制。《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

截至目前,基金销售机构涵盖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销售机构等四类型机构。多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基金销售机构类型需要进一步扩展,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和机构发展需要。有一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分支机构通过多年的业务积累,从内部管控到人员配备等方面均具备独立开展基金销售的能力,但是受限于基金管理人只能与基金销售机构总部签订销售协议的规定限制,无法以其贴近市场的优势更好地为投资人服务。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保险机构需满足的准入门槛要求是:有专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最近3年没有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0人等条件。期货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要求为: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最近3年没有挪用客户保证金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等。

由于保险公司销售渠道庞大,很可能成为代销基金的"主战场",但保险公司是否有动力还要视代销基金能够带来的真正收益有多少。

进入基金销售市场的保险机构不但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包括设立专门的部门、组织培训、组织一定量的员工进行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等,并且在代销业务中只能挣取并不可观的代销费,同时代销产品和诸如投连险产品又有冲突。

虽然短时间内保险机构的参与给原有基金销售格局带来的冲击尚有限,并且收益也不是很可观,但已有险企已经开始备战基金代销业务。据一家中型险企人士透露,该公司正在鼓励员工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与保险机构不同,我国期货公司规模普遍较小,盈利来源多为单一的期货经纪业务,虽然此前已经推出了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但是由于资管业务门槛较高,多数期货公司尚无法申请资管资格。北京一期货公司负责人表示:“与资管业务相比,基金销售门槛相对较低,在期货经纪业务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基金销售有望为期货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内容和利润来源,因此近期将会为此储备基金销售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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