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为推动城乡居民大冰保险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保监会公示了首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17家人身险企业、17家财产险企业入榜。
据了解,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是根据此前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其中获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人身险公司有17家,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获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财产险公司也是17家,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从此次公布的名单不难看出,保费排名靠前并不一定能获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一些保费排名靠前的保险公司就未出现在首批名单里面,只有满足保监会规定的“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等多项条件方能踏进“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