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以来,已逐步开办了独生子女平安、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养老、母子安康等保险,使独生子女、育龄夫妇在遭遇意外伤害和进入老年后,经济上得到补偿,生活上有所保障,为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项目将坚持三条原则:一是自愿原则,由投保人自愿投保,不得强制摊派;二是服务原则,确保群众满意;三是群众得实惠原则。
该项目的启动实施,对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解除群众后顾之忧,鼓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社会稳定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真正实现计划生育人群“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