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1月开始,全市约有60万名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城乡老年居民将陆续可以按月领到基础养老金,市辖各区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其他县(市)根据省政府要求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这标志着宁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实施。
“我们是要通过努力,实现老人的养老不再是靠子女,而是靠社会,这有利于家庭的和谐,也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在去年年底的宁波市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表示,“这是一个制度上的跨越,是公共服务型政府要承担的责任。”
政府将按政策对参保人员进行补贴。据初步测算,光基础养老金一项,宁波市各级财政每年至少要支出5.9亿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