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省社保局的部署和要求,市社保局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元,由原来的115元提高到130元,2015年2月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按待遇领取时间从2014年7月起逐月进行补发。共计补发124741人,补发增加的基础养老金1475.15万元。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是我市第三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为确保增补的养老金能够在春节前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市社保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社保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加班加点,核算每个人的补发数据,保证补发金额准确无误,积极与财政协调,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市社保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到区县社保局实地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批量调标待补发拨付情况,督促各区县及时发放。全市县级经办机构在春节前通过信息系统完成了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增加基础养老金的一次性正常调标补发。从2015年3月开始按照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
此次提标是西宁市第三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础养老金,是打造民生改善升级版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亲切关怀,对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此次提高标准后,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比国家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70元标准高出了60元,位列西北第一、西部第二、全国第六,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