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保寿险附加人保福2020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信息介绍
人保寿险附加人保福2020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它的保障范围广而且内容比较全面,并且是一款终身型保障的产品,包含了120种重大疾病、50种轻症疾病保障,同时还有现代病额外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也会有相应的保障。它的投保年龄的要求是0—65岁的人群,投保人可以选择的缴费方式有年交或者趸交的方式,它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等待期为180天。
二、人保寿险附加人保福2020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被确诊患有合同所约定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如果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现代病特别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现代病特别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3、现代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现代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现代病特别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