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标准提升,大病保险覆盖更广泛
内容:
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提升。根据通知,2024年的基本医疗保障标准将分别比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次调整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次超过个人缴费新增,同时也降低了居民个人缴费的增幅。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将按规定继续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给予80%和60%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对东部地区则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居民,各级财政将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还要求增强大病保险的精准保障能力,确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同时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此外,通知将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增长和医疗消费水平的提升,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和提升待遇水平、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必要举措。
此前,国家已出台文件以激励居民连续参保。而此次新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省份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别制定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并严格执行。这一系列政策调整将有助于提升医保覆盖范围,确保更多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