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10.8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十连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648元增长到2116元,居全国第12位。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共为181.55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456.55亿元。
同时,我省还系统性研究建立平衡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随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增长比例,同步调整了8大类群体22项社会保险待遇,惠及城乡居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农村“八大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群体。
去年,随着《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办法进一步完善,不仅将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原来的11档调整为12档,并且在全省建立了丧葬费补助金制度,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不低于800元。
据统计,2014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16.45万人、1246.16万人、344.27万人、403.98万人、250.79万人。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10.8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