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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2016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计发待遇调整

2016-06-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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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宁市养老保险查询2016年职工社保卡一月多少钱 <p></p>答:可以打12343咨询<br />问:济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5年度社保基数调整资料 <p></p>答: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全市2015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 日前,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2014年度全...<br />

6月21日讯:据《济宁新闻联播》报道,济宁市社保局近日对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进行了调整: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份施行,企业和职工应补缴1至5月的养老保险费差额。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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