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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发布新产品“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计划”

2017-12-2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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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癌症发病率的不断升高,防癌险产品在市场上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大。近日,中国人寿新款防癌险产品“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计划”正式推出,将从更加全面的保障上以及更加便捷的理赔方式上成为众多防癌险产品中的佼佼者。

新一站保险网09月05日讯,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发布新产品“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计划”,该产品组合计划由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及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优享版)组合而成,能锁定癌症风险防范,投入小、保障高,一张保单提供多重关爱及专业级呵护。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计划”主要具备以下几大特点:

一、确诊即赔:罹患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癌症,并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则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该项责任给付以1次为限。

二、多重给付:罹患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特定癌症,并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时,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该项责任给付以1次为限。罹患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轻症癌症,并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该项责任给付以1次为限,最高给付10万元。

三、康复助力:罹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癌症,并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每年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康复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四、保费豁免: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首次发生并经确诊患合同约定的癌症,若癌症确诊日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则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合同保险费。

五、满期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本公司按主合同和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

由此可见,此次中国人寿“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计划”产品与以往的防癌险产品相比,保障项目更加全面,而且赔偿方式也更加简单,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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