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5000元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