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8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年金 | 25000元 | 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年金。趸交保险费的:年金=基本保险金额×2.5%;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2.5%。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保单所在年度数或保险期间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
满期保险金 | 100万元 |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