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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险金额疑难解答大全

2014-08-1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基本保险金额是什么意思答:你说这个1000 也就是 当场花了1000 然后可以退出医院 在办理一次入院 这样 又可以花完1000 再如此循环 是这个意思 。 至于其他的问题 可以咨询你保险代理人 他会解答你 也可以问下太平短号码<br />问:保险条款中基本保险金额是什么金额答:我是平安人寿杭州公司的,很高兴为您解答,你说的应该是保额,是发生大事情可赔的最高限额。假如人身大病险保额30万,万一大事发生马上一次性给付30万。<br />问:基本保额怎么来的答: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基本保险金额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养老年金领取型的保险,基本保险金额,没有所交保费高。 分红型的保险,基本保险金额比所交保费要高。<br />

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的区别

基本保险金额是保单上明确标注的金额,保险金额是能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有些保险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是一致的,有些条款的保险金额是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计算的,比如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就是这样,如果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是10万的话,那么大病的保险金额就是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即20万;身故和高残的保险金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即30万;中国人寿的瑞鑫两全保险也是这样,投保10万元的基本保险金额,那么大病提前给付的保险金额就是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即30万,身故也是3倍30万,生存金给付是按基本保险金额计算的,每三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8%,就是10万的8%,8000元。

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的数值,保险金额是一个理赔的金额。

分红型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什么意思?

分红险兼顾了保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使客户的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分红险以定价利率作为客户最低保证收益率,如果投资收益率低于保证利率,损失完全由公司承担,但是如果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客户可以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盈余。在目前的低利率环境下,分红险有效地规避了利率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专业的投资团队和较大的资金规模,可以为客户带来比较稳定的投资回报。

基本保险金额是对应保费的,保费越高,保险金额越高。但以平安为例有的分红险在特定时间里(比如少儿险在孩子18岁内)赔付的不是保险金额,而是所交的保费,或者保费加上利率(年利率2.5%),再加上分红。超过时间后,可能意外赔付的是基本保险金额2倍或者3倍,再加上分红。分红年年有,一直到保单期满

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明确标注。从交费的第一年起就开始计算利息。保单周年日有分红派发。

分红型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您交保费之后,保险公司说给您的保障金额。在交费期内会有分红,只不过是按保费分红的产品会把所分红以现金方式打到你的账号上;按保额分红的红利累积到基本保额上,待到合同满期时一起给付,除此之外,还有一笔终了红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的新型产品。通俗地讲,就是除了保证保单中列明的保险利益外,客户还可以分享到保险公司经营该产品所产生的利润(即红利)的保险。

基本保险金额是保单上明确标注的金额,保险金额是能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有些保险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是一致的,有些条款的保险金额是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计算的,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的数值,保险金额是一个理赔的金额。

分红一般是从您合同订立时就开始按照合同的保险责任分红的,并不是说您期缴20年,等你缴纳完才会开始分红

1:分红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客户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一个金额以便确定保费。

2:分红险在每个保障期年度内都会有分红,注意是保障期不是缴费期,因为保障期可能长于缴费期,也就是说交完费继续享受分红。

3:分红险从你缴费的第一年开始就有分红,知道合同结束为止。

一般是给付固定分红的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给生存金.

具体看您投的是什么保险.有定期的和长期的分红保险.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1)申请增加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满1年;

②在被保险人5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③主险合同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投保人必须按照本公司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2)申请减少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1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经本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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