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的东五环“7·28”特大交通事故昨天有了新进展。其中5名死者的家属以及一名车辆受损的车主,联合将肇事方的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车主李令洪、肇事司机刘平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公司华北石油营业二部告上法院,请求判令4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费等共计440余万元。目前,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6名原告诉称,2009年7月28日,在朝阳区东五环路上,山东路翔公司司机刘平驾车逆行进入由南向北车道,与正常行驶的3辆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3辆车毁损。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平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6名原告认为,山东路翔公司是肇事车辆车主,李令洪是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刘平是肇事司机且对事故发生有重大过失,3被告应当对事故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上午,6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索赔虽然被法院受理,但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法律规定,案件需要待刘平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部分审理完结后,才能进行。该律师表示,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现原告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财产数额与索赔数额大致一致。经初步了解,被告公司名下共有80多辆汽车。
记者从朝阳检察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已将涉嫌交通肇事的刘平批准逮捕。据刘平交代,他是2003年5月在原籍山东学习的驾驶。其父称刘平有多年驾驶重型货车的经验。审查后检方认为,刘平的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