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交通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一直被质疑是暴利险种,但数据却显示,交强险承保一直出现亏损,且呈逐年加大之势。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7月交强险实施至去年年底,交强险承保共计亏损187.4亿元,其中去年亏损近五成。对此,保险专家呼吁应向外资开放交强险,并转变这一险种的经营模式。
昨日,保监会对外披露,交强险亏损额大幅上升,经营亏损达72.4亿元,其中承保亏损高达97.1亿元。而2009年的承保亏损为52.9亿元,2006年7月至2008年底亏损为37.4亿元。也就是说,自交强险面世以来,四年半的时间累计承保亏损达到了187.4亿元。
交强险的亏损与承保机动车辆逐年增加不无关系,如自2007年承保机动车辆超6000万辆次,到去年全年承保达到1.01亿辆次。由于每承保一辆机动车都会出现亏损,承保车辆越多亏损额则越大。
经营费用率也被指为交强险承保亏损的原因之一。车险分析人士认为,尽管近两年车险费用率有所下降,但仍居于30%之上,增加了交强险的经营成本。还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在费用中营业税金占比就超过20%,建议通过减免营业税金来压缩经营成本。
“赔偿标准逐年提高,也是导致承保亏损的一大原因。”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解释,如人伤赔付标准、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修理工时费用等都在增长。有统计数据显示,案均赔款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至去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长高达41%。也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表示,人伤赔付增加与司法环境相关,认为人伤司法鉴定特别是评残标准的执行尺度不够规范,在宣判时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决定。
不过,保险专家分析,更重要的原因则是由于“提高保额下调保费”所致。据了解,2007年7月开始实施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且于2008年2月1日下调该险种的基准费率,如与普通车主关系最为密切的是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现行每年1050元降为950元,且机动车的总保险责任限额达到了12.2万元,远远高于旧版交强险方案中6万元的保险责任限额。
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0年间,每年86%的续保车主享受费率下浮,其中61%的续保机动车享受30%的费率下浮;因限额费率调整、赔偿标准上升及费率浮动等因素影响,赔付率由2008年的68.6%迅速上升至去年的82.3%。
“承保一辆,亏损一笔;承保一年,亏损一年。”参与交强险研究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士表示,目前交强险的模式并不规范,应该探索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据介绍,目前国外主要采取商业化经营模式、代办模式和社会保险模式三种,而国内目前的经营模式并没有明确的划定,政府、企业和监管机构的责任义务界定不清,在实际经营中引发诸多问题。对此,保监会也表态,将推动完善国内的交强险经营模式,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交强险各项成本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压缩交强险的经营管理成本。
“只有放开市场,才能引进国外成熟的经验,才有利于公开竞争,有利于严把承保关并提高服务质量。”中央财经大学一位保险教授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