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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可以折现支付吗?

2014-09-2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社保可否折现 答:按照国家的政策是不允许的,因为强制企业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也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正规的企业都回缴纳而不会为你折现,但是一些私小企业也是可以商量的,具体可以看公司的性质看公司的意向,因为毕竟折现公司出的钱可以少点的。<br />问:社保和折现问题 答:无论怎么算都是交社保好。不过每月会少收入一点理金的。 新农合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地的不相同。不过不管是什么标准,都是少得可怜的保障。在你退休或是生病时,就能实实在在的体会到社保和新农保的区别了。豪不夸张的说:一个天、一个地。<br />问:社保单位应交缴部分,能要求折现吗?谢谢 答:首先这个是非法的,其次,这样的后果很严重,但还

问:

2002年5月8日至2007年6月30日,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在此期间,我与物业公司先后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物业公司在我的标准工资之外,每月再支付给我人民币100元,作为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由我自行缴纳。我当时还为公司出具了申请及说明,主要内容是请求自己办理保险同时希望公司不要办理保险手续。从2002年5月至2007年6月我辞职的时候,每月在领取工资时我都实际领取保险补助100元。

但是,后来我与公司就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情发生了争议,遂把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为我缴纳我2002年至2007年6月的社会保险。

请问,在劳动者自动放弃或者愿意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否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

答: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强制性法律规定。本案中,你和被告物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形成了劳动关系。被告作为用工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作为劳动者的你自愿请求自行办理保险手续且已经实际取得了保险补助款,但这并不能抵消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被告物业公司没有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悖,无论何种理由都是不成立的。故此,你的请求是合法的,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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