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在校中小学生及规定区域内的在校大学生(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行政区域内(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
二、缴费时间地点
新参保居民每半年或一年缴费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5月20日或11月20日前;
已参保居民每一年缴费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20日前。
缴费地点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金融机构。
三、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25元。
在参保人员自愿的情况下,城镇居民18周岁以下的,及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另缴10元,看病报销的支付比例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能享受的最高净支付标准为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