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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调整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5-11-0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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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昆明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2390元,比去年增加了403.4元。为了更好的实施调整计划,昆明市开展了专管人员培训。为了解决好医疗保险服务群众,下面让我们看看昆明是如何做好的。

7月起,昆明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2390元,比去年增加了403.4元。面对基数调整,昨日,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培训正式开班,通过培训使专管人员熟悉医保法规政策,解决好医疗保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目前昆明正在开展医保专项检查,如果你发现单位少缴、不缴医保费可拨打63965526举报。

“一个家庭里可能存在省级医保、市级医保,也有居民医保、职工医保,面对医保间的差异,专管人员要能解释得清楚。”昆明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年来,部分单位专管人员因为不懂法律法规,不熟悉医保政策,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这次医保政策培训,覆盖了所有参保单位共计3万多家。此次培训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涉及保险登记、申报缴纳医保费、异地就医、转外就医等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及看病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医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昆明目前执行的是

2014年度的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84元/月

每年7月至次年6月执行同一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2014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984×60%=2390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

2014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3984×300%=11952元/月

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总额的9%缴纳

个人按其缴费基数的2%缴纳

个人缴纳医保费

最低为47.8元/月(2390元/月×2%)

最高为239元/月(11952元/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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