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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2015-11-01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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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新的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企业参保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去年2226元提至2420元,上限则从11130元提至12093元。新标准于7月1日起执行,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并据实申报其个人月缴费工资。

记者昨日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佛山市201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40元的标准,7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将调为3712元。

以上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方案以省级有关部门的通知为准。有市民担心,缴费基数上调,是否就意味着社保又要多交点了,到手的工资又少了点?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分析称,个人缴费应该多不了多少的,很多人的缴费标准不会变,基数调整只对按最低标准的有点影响,“如果你的工资在基数之上,那还是按你的工资来缴费的,不会有什么变化。”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按4640元的80%调整,即3712元;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低于4640元的60%,按2784元调整;

高于4640元的300%,按13920元调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按市最低工资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调整)

最低按1510元的300%调整;

高于4640元的300%,按13920元调整。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低于4640元75%的,按3480元调整;

高于4640元300%的,按13920元调整。

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用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金额。如7月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不低于2226元执行,而调整后,企业职工按不低于242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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