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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芳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申请获得保监会批复

2012-08-1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2年5月15日,保监会通过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报请变更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的申请。

保监寿险〔2012〕578号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变更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的请示》(建信人寿总报〔2012〕172号)收悉。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周芳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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