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12〕675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俊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泰发〔2012〕133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李俊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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