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特殊性质,如易燃性、腐蚀性、毒性等,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理过程必须进行严格控制。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标准及运输要求有着明确规定。
一、危险废物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规定的鉴别标准认定为具有腐蚀、毒性、易燃、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废物,以及固体废物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特性。需要注意的是,放射性废物另有专门管理规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管理范畴。
二、我国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1.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2. 管理原则:包括“三化”原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污染者责任原则、集中就近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原则等。
三、危险废物标志
危险废物应标注明确的标志,以便识别和管理。
四、危险废物转移对象
危险废物的转移是指产生单位将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处理。在我国,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许可证。
五、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危险废物的运输是指从产生地到处理地的过程,需选择合适的容器、运输工具,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运输标准。运输者需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措施,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填写转移联单,并防止污染环境,不得与旅客混载。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管理及运输要求严格,必须依法执行,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