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海关手续办理规定解读

2024-07-3049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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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在进料加工过程中,海关手续的办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下面就进料加工中常见问题的海关手续办理规定进行解读。

1、进口料件与国内料件串换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加工合同项免税进口的料、件,应坚持专料专用,不得与国内其他料、件串换使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国内同品种、同规格、同等数量的原材料顶替进口原材料,但需事先报经主管海关批准。对于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棉花纺纱行业的进料加工,若必须与国内其他料、件串换使用,经营单位应经主管海关核准,并具备保税工厂监管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进料加工货物内销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成品均不得在境内销售,如有必要转为内销,需经经贸部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海关许可。转为内销的货物,应及时向海关缴纳原进口料、件的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对于国家限制进口或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需按国家规定向海关交验进口审批件或进口许可证后方可准内销。

3、受国家管理和禁止的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有什么具体规定?
对于加工复出口成品为应经批准的商品和国家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需事先报有关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根据批准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并遵循相应审批程序和规定。对于超计划或计划外出口的商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须报经省级经贸部门审查后逐级报经贸部审批,海关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合规经营。

4、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加工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再加工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口料件加工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承接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再加工时,原进口料件单位应与承接单位共同办理结转和核销手续,并可继续享受保税政策。承接单位需单独申领新的登记手册,继续办理进出口审批手续。对于合同执行完毕所余的料件,也可采取结转方式继续加工出口,确保海关手续合规。

5、进口料件调拨使用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若进口料件需要异地加工出口,接受料件单位应填写《异地进口料件申请调拨证明书》,经主管海关批准后办理调拨手续。调出料件单位需向调入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确保异地加工出口顺利进行。

6、进料加工合同完毕后怎样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合同执行完毕后一个月,经营单位应携带相关单据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包括进出口专用报关单、进口料使用表、核销申请表等。对于出口合同规定免费或有价提供的原辅料的包装物料,如有剩余可申请转入其他出口合同继续加工出口,需及时补缴关税。

综上所述,进料加工涉及的海关手续办理是多方面的,涉及到原料的使用、加工方式、商品出口等诸多方面,企业应熟悉相关规定,合规经营,确保进料加工业务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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