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区域内的双边自贸协定相比,RCEP在税率上更加优惠。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零关税”政策也因此具有一定优势。
近日,海南省商务厅发布了海南进出口优势产品的“三张清单”,旨在帮助企业深入挖掘RCEP关税减让带来的红利,充分发挥RCEP与海南自贸港政策的叠加效应。这三张清单分别是《RCEP项下海南出口优势产品清单》、《RCEP项下海南进口优势产品清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优势产品清单》。
据介绍,《RCEP项下海南出口优势产品清单》列出了RCEP项下新增的出口优势产品,共695个品类,这些产品享有更低的出口关税;而《RCEP项下海南进口优势产品清单》则梳理了RCEP项下新增的进口优势产品,共241个品类,这些产品则享有更低的进口关税。这两个清单所涵盖的产品均与海南现有产业相关。
此外,海南自贸港一直实行着“零关税”政策,并通过清单管理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最新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优势产品清单》中,共有1674个品类的产品被认定为比RCEP项下更具优势。其中,交通工具及游艇优势产品达92个品类,原辅料优势产品有241个品类,自用生产设备优势产品则有1341个品类。
据了解,自RCEP生效以来,海南与RCEP成员国在投资贸易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在贸易方面,前三季度,海南与RCEP成员国的货物进出口额达到514.4亿元,同比增长24.2%。而在投资方面,同期,海南新增了31家对RCEP成员国的投资备案企业,实际投资额达3.83亿美元;同时,海南吸引了来自RCEP成员国的投资额达0.7亿美元,新增外资企业达141家。
综上所述,RCEP在税率上相较于双边自贸协定更具优势,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零关税”政策也因其广泛适用的产品范围而具备独特优势,这为海南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投资合作带来了更多机遇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