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从加强指导支持、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基础管理四个方面的14条举措,旨在推动边(跨)合区提升发展水平,打造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节点和平台。分析人士指出,在新的形势下,这些举措明确了边(跨)合区的开放发展路径,并提出了具体利好政策,将为沿边地区开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要拓展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抓住我国与周边国家商签高水平自贸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的机遇,持续深化边(跨)合区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越南、缅甸、老挝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
另外,《通知》强调要优化稳定边境产业链供应链,更好地发挥边(跨)合区在联通国内外市场、统筹内陆沿边开放中的作用,拓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促进边(跨)合区边境贸易和物流产业创新发展,大力推进进口资源、农产品落地加工,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配套作用,提升承接内陆产业转移能力。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要研究完善沿边开放布局,支持将新疆边(跨)合区开放纳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推动广西边合区建设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高地,云南边(跨)合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开放平台,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边合区进一步发挥在东北开放前沿中的作用,规范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建设。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此背景下推动边(跨)合区提升发展水平,并给出了具体实施路径。他认为,这将有利于沿边地区抓住我国与周边国家商签高水平自贸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的机遇,持续深化边(跨)合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进一步打开新的合作局面,创造更多开放发展机遇。
周密同时指出,沿边各地具备各自的地理条件和对外合作特点,针对不同国际市场也会提供更多的开放选择,有利于探索不同情况下的开放模式。他认为,这些新的开放模式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以及国内国际市场融合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周边国家和地区产生更为重要的辐射作用,进而形成中国市场更强的引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