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日前在京发布了《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这是国内首部全面阐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的体系化报告,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针对当前商事调解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相关建议,涉及商事调解组织发展、职业化发展、市场化发展、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商事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商事调解立法等方面。报告指出,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多样性,因此在专业化、职业化和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应坚持多样性原则。建议鼓励商事调解组织多元化发展,明确设立条件,结合行业监管与自律,避免无序发展。
报告还介绍了“一带一路”中的国际商事调解,强调了调解作为软法机制的适应性,能够有效处理共建国家在法律体系、文化传统、商业惯例等方面的差异,为中国国际商事调解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建议提升社会对商事调解的认知,倡导“有商事纠纷,找商事调解”,鼓励将调解优先写入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中,开展各类调解宣传活动,将调解服务下沉至企业行业中,扩大和谐解纷共识。
2022—2023年,中国商事调解取得了实质性突破,表现在政策与立法、商事调解组织发展、商事调解人才发展、案件数量、商事调解国际化等方面。尽管我国商事调解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之势,但仍存在底数不清、影响力不够大、无法满足服务需求、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蒋惠岭指出,目前市场环境未形成驱动商事调解组织发展的激励机制,导致市场化色彩不足,缺乏根本动力。他呼吁积极发展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打造“中国品牌”,加大对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
针对国有企业案件,蔡晨风表示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将筹建国有企业调解专业委员会,制定适应国企特点的调解流程,综合运用专家意见,推动商事调解立法,修订调解规则,聘任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为国企解决纠纷提供支持。希望通过这些举措,推动商事调解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