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稳外贸稳外资,深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

2020-08-2540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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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深入做好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工作,巩固经济恢复性增长基础,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

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深入做好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工作,巩固经济恢复性增长基础,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这表明作为“六保”中关键环节的“保市场主体”再次成为国家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同时,实现“稳外贸”目标需要进一步努力稳定外贸主体。李克强总理在前不久召开的稳外贸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在制定稳外贸稳外资新措施时,特别要加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协助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克服困难。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导致国际贸易需求急剧下降,我国超过40万家外贸主体普遍面临接单难、履约难、国际物流不畅、贸易壁垒增加等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中央和地方采取一系列稳外贸措施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对外贸易在6月和7月连续两个月实现进出口增长,出口更是自4月以来连续4个月增长。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凸显了全球疫情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因此,维护外贸基础需要继续努力稳定外贸主体。

为了让支持政策更有针对性,应确保资金流动畅顺,最大限度防止资金链断裂,这是外贸主体生存的基础。上半年,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等政策帮助外贸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截至6月底,受益于国务院提高146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政策的企业达2.5万家。税务机关上半年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8953亿元,工作周期缩短至平均8个工作日以内。进出口银行上半年放贷9047亿元,同比增长50.62%。中国信保上半年承保金额3246.1亿美元,服务企业数量增长21.1%,赔款增长34.5%。

为持续发挥这些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需要进一步研究并推出相关精准施策,确保稳定企业政策及时跟进,解决外贸主体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尤其要关注中小微外贸企业。通过制度性开放政策促进对外贸主体支持方式的改变,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外贸主体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不仅是眼下的举措,更是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贸易强国的长远规划。

此外,推出一系列措施鼓励外贸主体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开拓新兴市场,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实现市场多元化。只有这样,外贸主体才能具备更大的灵活性和弹性,增强中国外贸的韧性。实施国务院办公厅的《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是促进“双循环”发展的重要举措,激发外贸主体在电子、家电、轻工、纺织服装、农产品等领域找到内销市场,获得新动力改善发展状况。

为扩大外贸新业态发展空间,需要调整监管政策以支持外贸新业态需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扩大到105个,相应出台更多监管政策,提升外贸主体经营便利性,推动跨境电商交易倍数增长,成为外贸转型升级的新动力。应主动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扩大市场采购贸易范围,转变过往对货物贸易的监管思路,从培育外贸新动能的角度,使监管政策适应外贸新业态发展需求,为“稳外贸”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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