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2021-07-303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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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口岸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逐年提升

近年来,我国口岸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逐年提升。然而,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指出,仍存在一些堵点、痛点和难点,亟需统筹推动解决。

最近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海关总署等十多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细化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27项具体内容。

首先,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打造更科学高效的货物通关模式,推进海关全业务领域一体化改革。同时,支持海外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逐步扩大“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推进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监管等。

其次,清理规范收费,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包括巩固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成果,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督促口岸经营单位清理精简收费项目,加强公示制度和服务模式,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第三,强化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口岸建设智慧转型,加强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广智能技术,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智能化水平,实现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航空物流通关便利化等。

第四,高效利企便民,进一步改善跨境贸易整体服务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建设稳定透明的口岸服务环境,优化完善“经过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等。

最后,推进智享联通,加强口岸跨境通关合作交流,提升国际物流供给能力,支持跨境通关合作,促进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升,做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衔接。

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如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通关便利工作?黄冠胜表示,上述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为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会议的要求,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有利于统筹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发展。这些措施明确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通关便利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在“实施保障”中明确了“严格疫情防控”的要求,同时设计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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