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发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该联席会议由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等35个部委单位组成,其中发改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据悉,该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责主要包括在国务院领导下,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重大改革方案;组织重大改革事项联合调研;研究完善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重大改革事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各专项试点涉及的重要问题和重大政策;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七项。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固有发展模式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正如决策层不止一次强调的,改革是中国发展的最大红利,我国亟需进行新一轮的全方位深层次改革。不过,作为事关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 重要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核心领域,牵扯的部门利益更是纷繁复杂。如果由各个部门分头改革,在顶层设计的过程中难免会在利益驱动下向自身部门倾斜。因此,建立一个改革协调机构,在各部门分别提出改革方案后,统筹经济体制改革方向至关重要。
当然,与上世纪80时代初我国曾设立过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相比,此次建立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更为松散,国务院也特别强调,该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这一区别主要源于历史背景的差异。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百废待兴,由统一的领导部门自上而下地推行改革无疑更具效率。
不过,在肯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制度毕竟只是一种协调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者仍是各个职能部门,在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的情况下,联席会议的协商作用能否充分发挥,能否有效地克服各部门对自身利益诉求的过分追求仍有待观察。因此,从制度完善的角度说,未来该联席会议制度应进一步向超脱部门利益、超越行政任期的长期顶层设计改革机构发展,其权威性也需要得到中央更多的支持,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地推动改革向纵深化、核心化的方向发展。 更重要的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环节,充分沟通的协调机制固然重要,但改革的勇气和决心才是决定改革能否真正深入进行的关键,希望决策层能够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突破口,加快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为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点亮“指路明灯”。
事实上,近年来,在多个领域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建立高层协调机制乃是中央最常用的选择,例如在金融领域,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建立;此外,在医疗改革、教育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领域,也有相应的机制存在,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们有理由相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在我国新一轮经济制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将促进我国“改革红利”的加速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