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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快速获得河南国寿财险保险金117218元

2012-05-2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理赔案例:受害人快速获得河南国寿财险保险金117218元。

7月21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接到豫PGF095号车驾驶员吴长全报案后,迅速派王楷、马辉查勘现场,经核实,该事故为吴长全于7月20日20时35分,驾驶豫PGF095号小型客车,沿河南省周口市交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交通路检察院路口处时,因车速过快,将横过斑马线的行人于文忠撞倒,造成于文忠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在7月21日17时死亡。

在确认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后,国寿财险周口公司理赔部积极主动收集理赔单证,随时准备赔付。然而,由于肇事司机吴长全因涉嫌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被羁押,无法向保险公司提供理赔所需的手续,且其家人也无力支付受害人赔偿金,造成案件无法及时赔付结案。为确保受害方及时得到赔偿金,经国寿财险周口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决定,由理赔部王楷、马辉两位同志寻找被保险人关永辉、肇事司机吴长全和受害方,协商提前赔付事宜,并最终与肇事司机、被保险人、受害人四方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并于10月28日,将11万元死亡伤残交强险保险金和7218元医疗费用保险金划转至受害人账户。这种快速支付赔款、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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