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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政府探索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提高效率

2015-08-1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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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政府可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

政府如何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效果又如何?四川省武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武胜县合管中心”)将新农合县外业务交由中国人寿武胜县支公司(以下简称“武胜国寿”)托管的模式,正好给出了答案,也给“新国十条”中的相关规定提供了一个现实样本。

今年上半年,武胜县合管中心与武胜国寿续签新农合县外业务托管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3年。而首次签署这一协议,要追溯到2010年底,比“新国十条”的公布提前了近4年。

为何会出现这一模式

武胜县副县长罗林泉表示,主要是为了给县外务工人员报账提供便利。他告诉笔者,武胜县是劳务输出大县,仅2013年就有33.36万人在外务工,地点遍及全国各地,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武胜县合管中心只有10多名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服务。因需要报账的务工人员遍布全国各省份,核对每一笔住院医疗费来既耗人又耗时。本是造福大家的事,却难让大家满意。

为此,武胜县决定,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综合评估,将新农合县外业务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托管。最终,武胜国寿胜出,成为武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县外住院核查、支付业务的承办机构,负责住院资料的审查、补偿金的支付。武胜国寿承办费用按有效服务每人每次34.5元结算,由县财政单独核算支付。

去年12月,武胜县居民邓政因颅脑外伤在重庆西南医院住院产生医疗费用15万多元。今年1月22日,其妻唐春美到武胜县政务中心中国人寿农合报账处提交资料后,报账处将应报金额6万多元,打到了唐春美提供的银行卡上。9月2日,唐春美告诉笔者,这次报账一共只跑了两次,“很方便。”

自2011年1月1日到2014年6月27日,已有46177人次通过武胜国寿报销住院费用4.6亿多元。中国人寿广安市分公司总经理王建明介绍说,为了让广大参保农户及早报账,保证新农合基金不被骗领,武胜国寿委托中国人寿总公司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对其中近两万人次农合存疑案件进行了代查勘。

罗林泉评价说,武胜国寿托管新农合县外业务,不仅为参合农民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也令政府省去了核查费用支出,有效减轻财政负担,实现了多赢。

购买服务 落地是关键

武胜县副县长罗林泉表示:“当初我们提出将新农合县外业务交由武胜国寿托管时,有人提出质疑,明明有合管中心专司此职,为何还要将业务交给保险公司?我说实话,我们心里也不是很有底。但经过多方调研,我们认为,此模式可以尝试,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可行的。”

罗林泉分析认为,这一事情告诉人们,政府购买服务要落实到操作层面、成功落地,首先要转变观念。第二,要选择可靠的合作对象,确保能将政府的好事做好。第三,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要相互磨合,不断解决新问题,确保合作朝着预期目标前进。

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追溯

2010年4月9日,德阳市旌阳区政府与中国人寿德阳市分公司签署旌阳区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协议,这也是全国第一份政府采购服务模式经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协议。

2013年,四川省启动大病保险省内试点。大病保险试点市州全部采用政府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的方式进行。截至今年5月,乐山、宜宾、德阳、广元、南充、巴中和甘孜7个试点市州大病保险正式运作。四川省获第一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有10家人身险和8家财产险省级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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