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作为我国重要的进口港口之一,饲料进口手续相对繁琐,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产品合规进入市场。针对不同类型的饲料,进口商需要了解各类饲料的进口登记证要求。
首先,对于饲料添加剂,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农业部1126号公告)的规定,已经列入目录但生产国未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需要进行评审登记。而对于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动物源性饲料、单一饲料等,都需要申请农业部宁波进口登记证。
此外,进口饲料还需符合中文标签的相关要求。中文标签信息应包括卫生要求、产品名称、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产品标准编号、使用说明、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方法、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国信息等内容。标签印制材料要结实耐用,文字、符号、数字、图形清晰醒目,易于辨认,且不得与包装物分离或被遮盖。标签内容应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完整可见,罐装产品的标签应随发货单一起传送。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可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及其他文字,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且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常用计量单位在其附录中有相应说明。每个标签仅限标示一个产品。
保障宁波饲料进口的合规性,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内市场和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规范化发展。进口商在进行饲料进口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宠物及养殖业提供优质的饲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