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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意外该不该算工伤

2012-05-187次浏览
小新客服
在我们国家对于工伤有着详细的规定。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有人提出疑问:上下班途中受伤该不该算是工伤呢?

以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受伤害可能无法通过工伤保险来补偿了,劳动者不妨事先在日常生活中自己投保商业的意外险、意外医疗保险。

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则有可能让我们今后看病稍微便宜些,获得更高比例的药费报销。

2009年8月15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5年后的首次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工伤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这两个基本保险,与我们老百姓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可以算是联系最为密切的社会基本保障之一,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对我们有会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呢?

记者采访了多名社会保障方面研究的专家学者、行政执法和司法界人士,为大家更为细致地解读一下这两个法例的重大变化及影响。

上班途中被车撞不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当天,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被认定为工伤的改动,马上引起了公众热议,有人支持,更有人反对。

1996年,原劳动部出台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从2004年开始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保留了此项规定。

但此次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这一条款,并说明了删除这一规定的五点理由,提出这一条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重叠,原来没有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工伤范围导致了政策上的不平衡,上下班途中不等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如果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则操作难度更大,不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的做法更为简便、可行。

既然上下班出车祸不算工伤,上班族该如何覆盖上班路途中的风险呢?

有些市民可能会说,虽然不算工伤了,撞伤了到医院救治,社保总该管吧?但大家需要注意,医保不负责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医疗。

那么,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交强险或车主投保的商业车险,总可以起作用吧?交通事故肯定涉及第三方责任,因此一旦出车祸,撞伤人的一方首先应该负责救治。但这里可能出现两个问题,第一,肇事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或者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最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是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如果事故严重,显然不能解决问题。第二,肇事车辆是非机动车辆,如电动车、自行车,那也无法通过车险获得理赔,而且在国内很少有个人购买责任保险。

为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自身就要重视保险。比如,为了应付上下班途中的意外,更为了保障每24小时的平安,我们最好能购买意外险这样的基本险种。

同时需要提醒大家,在日常投保时,我们知道选择意外险,但很多时候会忽略意外医疗保险。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事件的确时有发生,但更多时候意外会导致我们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而非致命、致残性的,那样的情况下意外医疗更能发挥“用武之地。

在日常投保时,我们可以多留个心眼,看看自己所投的意外险是否为已经含有意外医疗保障的综合意外险,还是需要自己另外附加投保一份意外医疗险,才能享受到比较全面、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障。

如果是购买了那种卡折式的意外险,有的包括意外医疗,有的不包括,通常意外险名称上有“综合”两字的,一般都包括意外医疗,投保时可以特别留意一下。

从投入成本上看,一年期的综合意外险也很便宜。通常一年缴费230元,就可有10万元的意外身故、全残保障,及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障。

另外,重疾险和意外门急诊保险对上下班出车祸的相应风险也可覆盖。比如,由于车祸将人撞成了植物人,重疾险要赔,意外险也要赔。一般来讲,各公司销售的针对个人的健康险通常不包括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只管住院,而团体健康险有些产品能报销普通或意外的门急诊费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算工伤

此次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的这两种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对此,法制办解释说,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应当尽可能缩小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与犯罪相比,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宜将因这两种行为导致的事故伤害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为了解决部分地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过低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修改草案还设计了两种方案供公众提出意见。第一种方案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月平均工资的,以全省月平均工资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第二种方案为,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个月至60个月提高到60个月至80个月。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未涉及这一问题,只是统一规定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这两个部分的修改对自己是非常有利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全部纳入医保

此次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8月18日已经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以下简称《药物目录·基层部分》),自2009年9月21日起实行。

改革目标为,2009年中国每个省份要在30%的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此次《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涵盖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部分,化学药占据了205种,中成药为102种。进入化学药、生物制品基本用药目录的品种多为大品种的普药。

但早期认为会列入基本用药目录的抗肿瘤药“全军覆没”,无一进入基本用药目录。分析师认为,这可能与抗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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